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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公约成员国认证(海牙认证APOSTILLE)
苏丹领事馆医疗器械出口证明书认证
发布时间:2024-05-14

苏丹领事馆医疗器械出口证明书认证、苏丹领事馆医疗器械出口证明书认证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一、领事认证的定义 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二、领事认证的目的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外领事实践,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我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三、新中国领事认证发展 领事认证是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领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领事认证工作得到充分发展,已形成以外交部领事司为中心的国内外多层次认证体系,符合我国国情,总体与国际接轨。

改革开放前,我企业和公民出国很少,办理领事认证业务也极有限。随着我改革开放的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企业和公民不断走出国门,赴境外进行经贸、文化、科技交流活动或在国外学习、生活。当您出国时,除了要办理护照和签证,有时还需要根据有关国`家的要求办理相关涉外公证文书的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看似陌生,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却会经常遇到。比如说,当您到国外工作时,常常需要向对方国`家的有关部门提供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把子女送到国外学习、进修时,时常会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家庭收入证明公证或学历公证、学位公证等涉外公证书;当您的企业要在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常需根据对方国`家的要求,提供合同公证、法人授权书公证、招投标公证、商业票据等经济类涉外公证书和证明;还有,国外的合作伙伴向您提供国外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书时,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需由我驻外使领馆对国外出具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等等。 这时,领事认证就会来到您身边,帮您解决一系列问题,使您顺利地出国和在国外正常学习、生活与工作,更好地开展好各项经贸活动。

代理领事认证的单证范围: (一)、用于通关结汇的各类单证。如:产地证、商业inv、箱单、提单、保单等; (二)、用于国际商事活动的各类文件。如:合同、价格单、协议、营业执照、声明、报关单等。 (三)、其他涉外商事活动中需要认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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