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使馆提单认证
领事认证的办理程序申请与审核: 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领事认证时,出口企业可以委托贸促会代为办理。 委托代理时,申请单位应填写《领事认证申办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使领馆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单据文件应当是正式制作的,根据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复印件(如报关单),但不能为手写。 ——单据文件卷面整洁,文字、签字应当清晰;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关于使馆认证出的文件信息验证查询问题 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验证认证出的文件信息: 1、一般各个国`家加签认证出的印章有自己特定国`家的标志,可将认证出的文件扫描并发给国外客户或者朋友验证。 2、由于北京、上海交各国使领馆的认证的文件都需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外交部领事司对每一份文件都有唯一认证编号,每一编号对应一份文件,此编号在外交部认证出的黄色标签上,是8位-3位的编号,前8位数为文件的认证编号,后3位数为提交认证文件同一批次在此认证号的文件数。通过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进展查询电话可查询文件的认证状态,外交部领事司,等电脑语音将要落时迅速输入8位认证取证号码按#号结束,一定要连贯迅速输入,间隔时间不要超过2秒,否则电脑语音会自动返回上级菜单。
领事认证的作用 1、通过领事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真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 2、作为出口结汇的一个必经程序和出口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领事认证,可以使被认证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域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海关、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 3、通过领事认证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使(领)馆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例加禁止或限制进口、反倾销)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
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种类;企业提交认证的外贸单据应属于单据认证业务范围,单证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清晰、准确, 应连同原产地证明书一起申办, 同时并提供有关依据,如信用证、报关单、合同等相关依据。 通常需要贸促会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如下: 1.商业INV(企业须提供报关单原件。如暂时无法取得报关单原件,须提供报关单预录联, 并向贸促会出具保函) 2.装箱单 3.提单 4.船公司证明 5.运费发票 6.保险公司出具的商业保险单据 7.清真屠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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