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使馆认证产品说明书
领事认证 ,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认证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活动。 领事认证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认证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领事认证材料应注意什么? (一)注意加盖正确的印章 需要认证的各种商业单据都应加盖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各地贸促会的印章或办理相应的公正书或证明书。 (二)注意办理使馆认证所需的时间。 不同的国`家对办理使馆认证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阿根廷大使馆规定使馆认证的时间为12天,沙特为10天等。同时,由于各国使馆往往是我国的假期和本国的假期都休息,因此,企业在申请办理使馆认证时要注意各使馆对认证时限的规定,尽可能提早办理,以便顺利通关结汇。 (三)注意有些国`家要求有些贸易单证的认证要同时办理。 阿联酋、科威特、伊朗、伊拉克.约旦、叙利亚等国要求必须INV要与原产地证一起认证。除此之外,阿联酋、沙特、约旦等国还要求对出口到该国的肉类商品必须同时认证4种单证:INV、产地证、检验检疫证、屠宰证。阿联酋还要求肉鸡出口时需在检验检疫证上注明无病毒、无害、无流感。科威特还要求必须要与原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白色产地证是使用阿拉伯文的一种产地证)一起认证等。 (四)注意有些国`家要求附加单据或文件。 为广大出口企业便捷办理驻华各国领事馆加签,让出口企业不用再花费珍贵的时间为使馆认证四处碰壁,由的公司为您办理一步到位,一站式服务为大家带来快速,方便,简洁,贴心的服务。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 不可以。首先,外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只能确认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其次,外国驻华使领馆没有我国内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涉外文书必须先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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