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714638883

马来西亚香港公司初次注册证书使馆盖章

发布:2024-03-16 17:36,更新:2024-05-14 09:30

马来西亚香港公司初次注册证书使馆盖章

商业类文件是涉及公司业务的内容,主要有: (1)用于通关结汇的各类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Invioce、 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2)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3)其它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件。 商业文件认证流程:商业文件有些要做成商事证明书的形式,有些可以做成公证书,然后送代理处递交外交部和使馆认证。 专注于提供外事咨询、各国使馆认证、领事认证。公司中心从业人员、诚信,依靠良好使馆及政府关系资源背景为您提供详尽的外事咨询、贸易单证、领事认证咨询服务。

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事认证? 外国驻华使馆或驻内地及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须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 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复印件: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发票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韩国、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

领事认证(Embassy certification) :是指外交、领事机构或法律授权机构通过确认公文书上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和印章属实来证明文书可靠性的活动。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使馆认证主要包括民事认证和商业认证;民事认证: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认证:如产地证明、形式Invioce、提单、保险单等。

涉外公证书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认证。 目前,加拿大、日本等少数国`家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认证。但如上述国`家的有关主管机关仍坚持要求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认证。

马来西亚香港公司初次注册证书使馆盖章

联系方式

  • 地址:厦门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溪西山尾路91号1110室之一()注册地址
  • 邮编:518019
  • 电话:13714638883
  • 联系人:陈先生
  • 手机:13714638883
  • 微信:13714638883
  • QQ:1204553906
  • Email:12045539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