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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委托书领馆盖章

发布:2023-12-28 00:16,更新:2024-05-14 09:30

斯里兰卡委托书领馆盖章

领事认证的办理程序申请与审核: 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领事认证时,出口企业可以委托贸促会代为办理。 委托代理时,申请单位应填写《领事认证申办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使领馆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单据文件应当是正式制作的,根据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复印件(如报关单),但不能为手写。 ——单据文件卷面整洁,文字、签字应当清晰;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发票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上海常办的国`家领馆: 埃及、巴西、土耳其、秘鲁、智利、乌拉圭、以及阿根廷: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 墨西哥: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代理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三国认证; 泰国:英文或泰文,一份正本二份复印件; 菲律宾:一份正本三份复印件; 委内瑞拉:应另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同一货物的票据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认证? 同一货物的票据的副本是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是由文书使用国决定的。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对有关票据的副本办理领事认证,则应按对方的要求办理。在办理领事认证前,有关票据的副本上也应加盖出证机关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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