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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门领馆POA双认证

发布:2024-01-02 17:36,更新:2024-05-14 09:30

也门领馆POA双认证

华南地区分香港领事认证和北京使馆认证,并不是全国的,华东地区的,有些可以在上海领事认证。目前可以在香港使馆认证的使馆有:埃及、沙特、阿联酋、阿根廷、科威特、阿曼、巴林、巴西、土耳其、伊朗、印尼等。其中,阿根廷、巴西、土耳其、印尼只认证香港公司的文件。 在香港使馆认证盖章一般是4个工作日,加上邮寄休假的时间,所以一般是7天。 北京使馆加签的一般是在7-30个工作日,视国`家而定,伊拉克、利比亚、缅甸、卡塔尔、玻利维亚等国的时间较长,但一般都是三周左右。

对于不符合使馆规定或提交材料不完备的文件,应如何计算认证时间? 申请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补送文件,以补齐文件送交贸促会的日期为准。 如何向贸促总会申请催办相关使馆的领事认证? 首先应填写“催办申请”标准格式后传真我会,我会再以书面形式与公司提交的“催办函”同时递交外交部申请办理催件。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领馆认证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属于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在领事认证中,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认证是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的先决条件。作为领事认证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得直接交使领馆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办妥认证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如何申请办理领事认证: 1.提交《领事认证申办表》(1)和《领事认证申办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经贸促会认证的全套资料(所有的使馆认证必须先经贸促会认证); 3.提交需认证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4、个别有特殊规定的使领馆按其特殊规定办理; 办理流程:递交材料——审核——认证——送往外交部或其他外交机构——送交领使馆——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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