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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销售合同领事馆双认证

发布:2024-01-18 12:48,更新:2024-05-14 09:30

苏丹销售合同领事馆双认证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我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手续。

为什么找我们办理领事认证: 1.我们快速办理各国驻华使馆认证及产地证; 2.我们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3.我们可以提供俄文、英文、西文翻译服务; 4.我们尊重每位客户意见,并提供全面的认证方案; 5.我们可以做到在3个工作日左右完成你的需求; 6.我们确保签发的证书在各国任何海关或部门使用畅通无阻; 7.我们提供免费邮寄(于中国境内邮递); 8.我们遵循商业道德,严格不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给第三方;

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种类;企业提交认证的外贸单据应属于单据认证业务范围,单证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清晰、准确, 应连同原产地证明书一起申办, 同时并提供有关依据,如信用证、报关单、合同等相关依据。 通常需要贸促会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如下: 1.商业INV(企业须提供报关单原件。如暂时无法取得报关单原件,须提供报关单预录联, 并向贸促会出具保函) 2.装箱单 3.提单 4.船公司证明 5.运费发票 6.保险公司出具的商业保险单据 7.清真屠宰证明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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