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714638883

驻中国苏丹使馆盖章

发布:2024-02-25 00:37,更新:2024-05-14 09:30

驻中国苏丹使馆盖章、驻中国苏丹使馆盖章

巴基斯坦上海领馆新要求:如果企业认证文件内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户的公司信息,请在提交的认证目的函说明里提及一下。 肯尼亚使馆通告,即日起,凡送该使馆认证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需用中英文详细写明公司办理文件用途,并加盖公章。 巴西驻华使馆明确划分领事认证业务受理领区:巴西驻华使馆告,即日起,江浙沪皖鲁五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上海总领馆认证,闽粤桂琼湘滇贵七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广州总领馆认证,使馆不再认证来自上述区域的文书。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贸促会依据有关规定、办法和要求对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进口国要求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等活动中用于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证)或有关保险公司、船代/货代和对外运输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证)送经贸促会进行认证并确认其印章属实等的活动。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答: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应信用证和进口商的要求或根据进口国的法律和习惯,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何时办理领事认证为宜? 答:领事认证的整个程序要经过我国公正、认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认证、我国外交机构的认证及使、领馆认证三个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馆的要求各不相同,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可申请大使馆认证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认证)认证 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 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然后交外交部和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驻中国苏丹使馆盖章还在为申请大费周章吗?办理时间快;让您只要备齐认证所需资料,足不出户即可处理;协助客户海外业务拓展、务工和生活等。

联系方式

  • 地址:厦门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溪西山尾路91号1110室之一()注册地址
  • 邮编:518019
  • 电话:13714638883
  • 联系人:陈先生
  • 手机:13714638883
  • 微信:13714638883
  • QQ:1204553906
  • Email:12045539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