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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领事馆双认证采购单

发布时间: 2024-03-21 21:08 更新时间: 2024-05-14 09:30

巴林领事馆双认证采购单、巴林领事馆双认证采购单

为什么找我们办理领事认证: 1.我们快速办理各国驻华使馆认证及产地证; 2.我们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3.我们可以提供俄文、英文、西文翻译服务; 4.我们尊重每位客户意见,并提供全面的认证方案; 5.我们可以做到在3个工作日左右完成你的需求; 6.我们确保签发的证书在各国任何海关或部门使用畅通无阻; 7.我们提供免费邮寄(于中国境内邮递); 8.我们遵循商业道德,严格不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给第三方;

领事认证的办理程序申请与审核: 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领事认证时,出口企业可以委托贸促会代为办理。 委托代理时,申请单位应填写《领事认证申办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使领馆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单据文件应当是正式制作的,根据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复印件(如报关单),但不能为手写。 ——单据文件卷面整洁,文字、签字应当清晰;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可申请大使馆认证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认证)认证 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 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然后交外交部和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向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等食品有何特殊要求? 对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出口证书。上述证明应加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印章后方可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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