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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领事双认证分销协议

发布:2024-04-11 19:37,更新:2024-05-01 09:30

土耳其领事双认证分销协议、土耳其领事双认证分销协议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您的文书拟送香港特区使用如何办理确认手续:送往香港特区使用的涉外公证书需在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而不是办理领事认证。这一点请您一定要记住。有哪些种类的文书可办理国内领事认证:民事类涉外公证书主要包括: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委托书公证、学历公证或职业资格公证等等。商业类文书(如经济类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主要包括:合同公证、原产地证明、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INV等等。

哪些文件和单证可以办理领事认证?答: A:各类涉外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 提单、检验证明、船证明等; B:与涉外商事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什么机构可以代理领事认证业务?答:我司利用自身的网络和优势,且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出签迅速、便捷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是您领事认证代理的之选。

不予认证的规定: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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