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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土耳其领事馆双认证

发布:2024-04-18 21:15,更新:2024-05-03 09:30

承诺书土耳其领事馆双认证

领事认证与我们工作生活中的很多活动都息息相关。但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其实已经生动地体现出领事认证的作用。试想一下,如果国内出具的文书没有经外交部和驻华使馆领事认证,那么这本文书在国外使用时,国外的相关机构必然难以辨别其真伪,进而可能拒绝接受这本文书,这样就会给文书持有人在国外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办理领事认证主要的意义就在于使国外的相关机构能够确认并接受我国内出具的文书,使之在国外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申办签证而递交的材料必须先经过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范围主要有:(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领事认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领馆认证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属于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在领事认证中,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认证是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的先决条件。作为领事认证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得直接交使领馆认证。外交部领事司办妥认证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所需提供资料:A、产地证和出入境检验局出具的文件可以直接邮寄给我们,不需要提供其它资料;B、除产地证及商检局出具的文件外其它文件认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检的复印件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复印件一份3、单位介绍信一份4、证明书申请表一份5、签章声明备案表一份6、需要认证文件的原件一份  北京使馆认证时间,接受全国任何省市民商事文件的认证。常见认证使馆如下: 沙特8个工作日;阿联酋15个工作日;阿曼4个工作日;印尼12个工作日;伊拉克一个月左右;伊朗12-15个工作日;埃及5-7个工作日;阿根廷12个工作日;委内瑞拉12个工作日;越南10个工作日左右;菲律宾12个工作日左右; 注:使领馆认证时间受国内外节假日、外事活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故所列认证所需天数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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