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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经销协议大使馆双认证

更新时间:2024-05-14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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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经销协议大使馆双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会失效吗? 会。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书无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确定有错误而进行更正的,原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的领事认证自动失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撤销的,领事认证书自该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因撤销而失效之日起同时自动失效。

可能您正在为第`一次做驻华大使馆认证 而烦恼,或许是为了赶时间而抱怨当地贸促会办理时间太长,由于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客户提供的认证资料中有很多的文件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需要补充材料,这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杰鑫诚-让领事认证更简单!杰鑫诚信息咨询深耕领事认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经验,多年来服务国内三千多家出口贸易公司和国际物流公司。本公司有丰富的案例可循,可按不同需求推荐更适合您的操作方案。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发票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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