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分销商声明使馆双认证
阿尔及利亚分销商声明使馆双认证、阿尔及利亚分销商声明使馆双认证
领事认证的总时间:需一个工作日送贸促总会认证,再提交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外交部认证后送各使领馆认证(具体时间参照各国驻华使馆规定一览表),经使领馆、外交部认证好的文件,当天取回并当天核销完毕,通知取件! 总结:企业提交办理材料―→审核―→出单―→付款―→取件(时间及费用按各国使馆要求办理)。 领事认证须知: 1.制单时需认真仔细确认单据。 2.要合理安排认证时间,各国驻华使馆认证时间较长。 3.递交完整的认证资料,文件上的印章要清晰,ISO证书、GMP证书、报关单等文件的复印件要清晰。
领事认证:是由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对出口商用于通关结汇以及其他用途的各类商业单据和文件就其单证文件上的印章、签字属实进行确认和证实。在国际经济贸易中,为了办理进口手续以及保证交易行为或贸易文件的真实性,从而实现交易的安全,减少风险,维护自身的权益,进口商根据本国的法律或有关规定,要求出口国的专门机构对出口商在交易中所涉及的商业文件或商业单据(一般是商会组织)加以认证,这一做法已成为国际惯例。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使馆要求产地证、发票必须一起认证: 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认证产地证需提供发票复印件作为参考: 伊朗、秘鲁、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使馆认证: 阿尔及利亚、南非、尼日利亚、意大利 下列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亚 韩国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使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 意大利所有以公证书形式提交的文件应翻译为意大利语。请申请人保证所有公证书中意大利语译文的质量,译文不合格将存在被退件的可能性。
涉外公证书的格式: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及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相关外文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申办领事认证,也不能送往国外使用。
阿尔及利亚分销商声明使馆双认证
联系方式
- 地址:厦门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溪西山尾路91号1110室之一()注册地址
- 邮编:518019
- 电话:13714638883
- 联系人:陈先生
- 手机:13714638883
- 微信:13714638883
- QQ:1204553906
- Email:12045539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