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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代理协议领馆双认证

更新时间:2024-05-14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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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代理协议领馆双认证

为什么有些使馆不能按外交部领事司公布的承诺期完成文件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公布的领事认证时限是工作日,不是自然日。驻华使(领)馆一般会在中外方节假日、重要团组来华、有关人员换岗、避暑等临时原因闭馆,认证时限自然会顺延。当然,也有些使馆因某种原因突击加班签证,签证时间就自然提前了,不过,这种情况不多。保险的还是尽量提前申请办理领事认证工作,以免误时误事。 已经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可否修改? 已经使(领)馆认证的文件不可以自行修改,文件若要修改,只能重新提交申请一份新的文件。

领事认证 ,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认证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活动。 领事认证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认证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发票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伊拉克代理协议领馆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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